王明武

      王明武律师,重庆鼎圣佳程律师事务所副监事长,合伙人。    
执业经历:
    明武律师从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法律风险控制的研究和操作,在刑事辩护法律服务领域中,深谙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各个环节的特点。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由于专攻刑事案件的代理,王明武律师在刑事领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辩护经验。具有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融会贯通的思维方式,由此而形成企业家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控制体系,为更好地避免企业家及企业因负刑事责任而惨遭损失,避免企业总裁身陷囹圄而丧失美好生活,提供缜密的法律防治机制。
    王明武律师从业以来参与经办的各类经典刑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制日报、凤凰卫视、法治在线、今日说法栏目、光明日报、人民网、中新网、国际在线、重庆电视台及重庆晚报、法制报等各大媒体报道。
    王明武律师参与经办过的重大复杂的部分案件有:
    1.重庆市打黑风暴文强专案系列案;
    2.重庆运输集团黎强涉黑系列案;
    3.重庆市zui大黑社会陈明亮、龚钢模专案系列案;
    4.涪陵检察长受贿案;
    5.“希尔顿”钻石王朝涉黑系列案;
    6.重庆市渝北陈勇涉黑系列案;
    7.武隆电力局局长受贿案;
    8.重庆沙坪坝“金龙玉凤”涉黑系列案;
    9.广州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贪污、受贿系列案;
    10.重庆市科委董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11.重庆建工集团辛总受贿案,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处缓刑;
    12.陈某贩卖海洛因1斤七两,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刑15年;
    13.胡某两次合同诈骗案,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第1次合同诈骗案侦查机关撤案。第2次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14.重庆城建集团冉总贪污案;
    15.中铁二局西南分公司曹总等贪污案;
    16.李某贩卖冰毒1斤1两,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刑15年;
    17.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处缓刑;
    18.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5亿;
    19.贵某强·奸案,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处缓刑;
    20.申某集资诈骗案,王律师辩护观点被采纳,判处缓刑。
    执业领域:企业家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控制,经济犯罪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毒品案件,死刑案件等。
法律讲座:《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系列之一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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