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忠律师,重庆鼎圣佳程律师事务所监事长。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199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执业年限27余年,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民营企业专家库成员、民进重庆市委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重庆市达州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等。
来一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与学习,先后到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学习,无论是法律知识、财经知识或企业管理等,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黄先忠律师从事专职律师二十多年来,多年的律师实务操作和理论学习,曾为上百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商协会社团组织、工业园区、民营企业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及业绩。谙熟民商法、金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房地产、合同法、产权交易、行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及司法环境等,尤其是近年来致力于金融、建筑房地产、企业合规管理、企业破产管理、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及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的研究。长于诉讼、谈判、策划、协调论辩,善与各种对手打交道,处理复杂、棘手的法律事务,运作中严谨务实,讲究办事谋略,注重办案效果,有较强的法律实战经验,能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发挥律师对企业的“保健”职能;能为解决纠纷准确定位,最大限度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政协委员期间和民进会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多次被评为市、区级参政议政先进个人、优秀政协委员,还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评为“全国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